龙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有南、卢士俊请求辞去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的决定 (2025年2月13日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有南、卢士俊辞去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龙泉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龙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力请求辞去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5年2月13日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力辞去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龙泉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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