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浙江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锋主持学习会并讲话,副主任杨秀清、刘志伟、叶旭勇、潘碧武、邹向阳、胡刚,秘书长上官国明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与会人员围绕主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确保方向不偏、立场不移。要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求是挺进促践行”,深切感悟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狠抓作风建设的严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更加坚定以优良作风奋进新时代新征程的高度自觉。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增强行动自觉。自觉对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提出的“4+1”重要要求,紧扣省委“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聚焦市委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三年突破行动,把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同年度履职计划结合起来。持续深化“持正确政绩观、建为民新业绩”行动,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市各级人大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奋斗实干、担当争先”,扎实推进2025年各项重点工作,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的实绩实效。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锤炼过硬作风。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落实“六干”要求,带头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引领推动学习教育全程高质量、全面高质量。要把学习教育作为长期抓、重点抓的政治任务,以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引导全体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持续巩固人大常委会机关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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