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顺应“十五五”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我市推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更强法治保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立法建议项目。 一、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秉持“规范、简洁、管用”的立法工作导向,紧扣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针对加快山区高质量发展、奋力缩小“三大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痛点、难点提出,特别是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跨山统筹、文旅促进、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立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地方特色。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是设区市的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包括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 三、凡涉及国家专属立法权的有关各级国家机关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税收基本制度,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诉讼制度和仲裁基本制度等事项,不在征集范围内。 对社会各界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我们将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对立法必要性强且条件较为成熟的项目,将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 感谢您对立法工作的关注支持! 附件: 1.丽水市第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 2.丽水市已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目录 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 邮寄地址 扫一扫下载
丽水市立法建议项目申报表 
附件1:
丽水市第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



附件2: 丽水市已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目录 1.《丽水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2.《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4.《丽水市南明湖保护管理条例》 5.《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6.《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 7.《丽水市大窑龙泉窑遗产保护条例》 8.《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 9.《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10.《丽水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 11.《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 12.《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 13.《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14.《丽水市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条例》 15.《丽水市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发展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