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9日至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杨秀清、刘志伟、叶旭勇、潘碧武、邹向阳、胡刚,秘书长上官国明及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相应的执法检查报告;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24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市政府关于我市“科创飞地”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还书面审议了法委关于《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丽水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的决定》等事项。 
今年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10周年。十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以精准立法护航中心大局,以开门立法体现民情民意,以有序机制保障法规落地,共制定实施15部地方法规,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丽水辨识度的立法路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要强化政治引领,把牢立法工作正确方向。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其作为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委领导立法工作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助推示范区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会议要求,要聚焦提质增效,扎实完成各项立法任务。前瞻性开展2026年立法计划编制和“十五五”立法需求调研,高效率用好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加强对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以及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会议要求,要凝聚各方共识,完善协同高效立法格局。市政府相关部门要主动提出立法需求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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