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总觉得立法很远,没想到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心里话,也能写进国家法律里!”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丽水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感谢信,莲都区紫金街道芦埠村村民杨伟飞的激动溢于言表。这温暖的瞬间,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在丽水的生动写照。 信中特别提到了杨伟飞提出的“完善对村民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的村民给予一定物质或精神奖励,提高村民参与积极性”建议被立法机关采纳,相关内容在2025年10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予以体现。 
2025年,丽水基层立法联系点向市民政局、市林业局、缙云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3家单位,吴小梅、夏黎平、杨伟飞、王伟松、赵青航5位积极参与立法调研、主动建言献策的同志,发出8封满载诚意与敬意的感谢信。这一封封信,是一种温暖的回声,告诉他们:“你的每一条建议,我们都认真听了、仔细研了、如实上报了”,让每一份为立法发声的热情都不被辜负。 从意见征集到认真梳理,从精准上报到反馈激励,丽水基层立法联系点形成了有声音、有意见、有反馈、有激励的全链条工作格局,而发放的感谢信成了这套工作格局中最暖心的闭环——它让基层群众真切体会到,自己就是立法的参与者、推动者、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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