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庆元县五大堡乡西川村上演了一场接地气的乡村巡回庭审。悬挂国徽的巡回审判车、整齐摆放的桌椅板凳,把法庭搬到案发地头、群众家门口。此次庭审依托人大与法院、检察院常态化联动机制,人大代表全程沉浸式旁听、全过程监督、全方位建言,以人大履职赋能基层生态司法,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生态治理中落地见效。 沉浸式旁听监督 擦亮生态司法“阳光底色” 
“现在开庭!”清脆的法槌声响彻西川村山谷院落,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公开巡回庭审正式开庭。庭审聚焦群众身边的生态违法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群众、青少年代表共同旁听,将人大监督贯穿庭审全过程,以常态化旁听监督助力司法公正。 经审理查明,当地一名村民在禁渔期内使用电击工具在山间溪流非法捕捞棘胸蛙,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旁听过程中,人大代表认真观摩记录,重点监督庭审规范性和公正性,了解县域生态保护治理现状和群众生态法治认知短板。 市人大代表季兆丰对此深有感触:“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这样的沉浸式监督更直观、更接地气。”他表示,以往履职多以调研走访、座谈建言为主,此次零距离参与生态案件,更体会到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和司法护航的必要性。 全程式参与践行 激活生态修复“治理动能” 
庭审落幕不止于惩戒,更重在以案释法和修复治理。庭审结束后,法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行普法宣传,把“谁破坏、谁修复”的司法理念,种进旁听群众心里。 
为实现“惩戒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治理效果,庆元法院联合多部门在侧坪洋水库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增殖放流遵循“科学修复、生态优先”原则,精准选配鱼种、规范流程,杜绝二次生态破坏。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监督、见证各修复环节,保障生态修复工作规范落地。 常态化履职赋能 夯实基层生态“治理根基” 庆元地处三江之源,生态优势突出。县人大常委会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结合“行走的人民法庭”工作法,搭建人大代表参与生态司法、基层治理的履职平台。人大代表既当司法“监督员”,全程规范监督司法履职,又当民意“联络员”,精准收集群众生态保护诉求、传递基层声音。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活动宣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生态法治领域的生动体现。法典编纂中,丽水人大立足生态先行优势,积极收集基层实践经验、主动建言献策,为法典完善出台贡献了丽水智慧、提供了基层样本。 近年来,庆元县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环境建设,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等。下一步,将健全人大代表参与司法监督、生态治理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代表监督赋能作用,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助力生态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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