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独具特色、至关重要的核心履职抓手。县人大常委会立足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职能,坚持立法、执法、监督一体统筹,推动自治法规从“纸上条文”转化为惠及畲乡群众的民生实效,以高质量立法护航全县“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以法治力量赋能特色产业发展与民族文化繁荣。 “惠明茶品牌宣传推广如何进一步落实?”“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与旅游相结合有哪些具体安排?”……6月中旬,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县人大代表联络总站开展“代表·局长面对面”——“螺旋式”闭环监督推进自治法规贯彻实施活动,邀请人大代表专题评议“十四五”时期自治法规实施情况。来自经济、文化、城乡建设等领域的7名县人大代表围绕《景宁畲族自治县促进惠明茶产业发展条例》等3部法规提出9大类20余项问题,相关部门现场回应,以监督实效推动法规落地见效。这场评议既是对“十四五”时期自治法规实施成效的集中检视,也是以监督倒逼落实、以问效回应民意的生动实践,让法规红利转化为群众获得感。 立足实际 填补乡村建设立法空白 
立足山区民族乡村发展实际,县人大常委会加快重点单行条例的创制落地。《景宁畲族自治县乡村建设条例》于今年2月经县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5月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6月正式发布,8月1日起全面施行。条例立足畲乡特色,系统梳理村庄规划管控、特色产业培育、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93项实操性举措,填补县域乡村建设专项立法空白,为民族乡村可持续发展、全域乡村振兴提供刚性法治引领与系统化制度保障。 针对施行满一年但配套政策缺位的自治法规,县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督办,督促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加快配套制度出台。截至6月,已出台《畲医药发展条例实施细则》、水资源联合巡查制度、城市景观风貌导则、停车及道路挖掘管理规范等配套文件,确保每部法规具备清晰执行标准,保障法治举措有序落地。 闭环监督 推动法规落地见行见效 
长效监督,贵在闭环。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由分管副主任牵头组建5支专项监督检查组,联动各专工委对接政府部门,全面梳理法规实施中的21项难点问题,逐项督促主管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城市管理等条例出具审议意见,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属地落实双重责任。 同时,围绕提升立法质效主线,常态化组织代表评议“十四五”全部自治法规实施情况,依托“代表·局长面对面”打造螺旋式闭环监督。前期广泛调研,评议现场代表与部门围绕30余项事项质询答疑,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准监督,推动惠明茶产业、民族文化保护、城乡建设等各领域条例一体落地见效,持续维护法治严肃性与刚性权威。 前瞻布局 夯实“十五五”法治根基 
立足“十五五”开局节点,县人大常委会坚持谋在前、干在先,前瞻启动中长期立法规划编制工作。紧扣民族工作现代化、山区新型城镇化、生态产业特色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四大方向,全面开展《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五五”立法项目库》编制调研,以法治先行引领高质量发展。 为提升立法项目库的科学性与民主性,县人大常委会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立法建议,覆盖政府部门、乡镇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等多层面多渠道,广泛凝聚共识、充分吸纳民意。截至目前,已累计收集立法建议项目25个,内容涵盖畲族文化保护、生态产业发展、城乡治理提升、民生服务保障等重点领域,“开门立法”成效初显。 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立足法定职能,统筹抓好特色立法、配套完善、刚性监督、规划储备全链条工作,提升立法与监督质效,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释放民族自治立法独特优势,为景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十五五”任务落地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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