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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0 08:20 作者: 法制处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利,营造美丽的居住环境,计划对《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现将《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详见附件)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4年4月28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

1、微信扫描如下二维码

微信图片_20240410081823.jpg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lsrdfgw@163.com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1028办公室,蓝叶芽(收)

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意见的,请注明“《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意见”字样。

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比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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