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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大》杂志刊登·地方立法十周年|丽水:让民意搭上“立法直通车”
作为全国20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之一,浙江省唯一一个所有县(市、区)均为革命老根据地县的地级市,丽水一直将高质量立法作为推动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建设的重要引擎。自2015年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丽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丽水市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条例》《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等15部具有丽水特色和辨识度的地方性法规,并对8部法规进行执法检查,6部进行立法后评估,为当地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基层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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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解读:《丽水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禁燃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零售网点购买,按照燃放说明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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